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 省经信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135号),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成都市工业和技改投资良好开局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经信财〔2019〕37号
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省财政厅 省经信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135号),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成都市工业和技改投资良好开局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在产业功能区内建设,纳入《关于印发成都市2019年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经信办〔2019〕2号)管理,且2019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以上,1-3月有一定固定资产投资且1-8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的制造业项目。
二、项目支持方式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制造业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
(二)本次激励资金不影响获资金企业申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市经信局其他领域专项资金。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2019年成都市工业和技改投资良好开局激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实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四)固定资产投资较大金额发票、银行划款凭证、合同等投资佐证资料(含土地、设备、土建等)(复印件)。
(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七)企业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业主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申报条件审核要求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审核合格的项目(含上报文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具体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上报文件中须对申报的项目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2019年10月15日为各区(市)县上报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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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成都市工业和技改投资良好开局激励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区市县填报)
2. 2019年成都市工业和技改投资良好开局激励资金申报资料(格式)
联系人:市经信局工业投资处 张晓莉、吴见殊
电话:61881618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